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等有关法规,凡是在当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登记备案。海淀辖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请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安大队办理网站登记备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海淀区公安机关备案地址: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备案工作咨询电话:82519346、82519906
备案流程 步骤一: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将所有内容填写齐全后加盖公章,个人网站由负责人亲笔签字。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空项、不得更改。 步骤二:请点击链接下载“33项备案内容EXCEL表”,逐项填写后发送到海淀分局网安大队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dfjwadd@vip.163.com。 步骤三:请您携带以下资料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现场审核: 1、《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所有内容填写齐全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网站除外) 4、法定代表人(个人网站所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5、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经营性ICP,请提交ICP许可证复印件;非经营性ICP请提交工信部备案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网站主要负责人签字)。登录工信部网址http://beian.miit.gov.cn/publish/query/indexFirst.action --公共查询--备案查询--输入相应信息,截屏。 步骤四: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安大队民警现场受理审核备案材料,当场核发备案编号。网站所属单位或个人取得公安机关备案编号后,须立即将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XXXXXX”悬挂在所备案网站首页下方显著位置,以备公安机关检查。
备案说明 1、公安机关网站备案以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为单位,每个单位只需填写一套表格(备案表和承诺书均一式两份),提交一次备案材料,取得一个备案号。同一单位名下所有的网站均可悬挂同一备案编号。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通过www.nacao.org.cn网站查询。 3、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安大队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工作提示: 一、辖区内法人、组织是指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主要办公地在海淀。辖区内自然人是指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海淀的。 二、 北京市海淀区以外其他区县的用户可以直接访问北京市公安局进行备案咨询。 三、 备案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海淀区公安机关网站备案详细地址及行车路线提示: 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行车路线:三环路的苏州桥桥下向西直行约1公里,第二个红绿灯路口东北角。 公交线路: 运通109线(锦绣大地市场 - 西三旗)、运通114线(吴庄 - 史各庄[北清路])、394路(六里桥东 -颐和园)、534路(西直门 - 中央党校北门)、539路(巴沟村 - 颐和园西门)、664路(地铁苹果园站 - 城铁上地站)、851路(张仪村南站 - 南七家)、992路(西辛房 - 巴沟村)到“万柳中路南口”站下车。 74路(颐和园新建宫门 - 柳村)、运通101线(广顺南大街北口 - 门头沟蓝龙家园)、运通118线(祥龙公交公司 - 西三旗桥南)、355路(育新小区 - 廖公庄东站)、365路(永丰站 - 闵庄南里)、425路(南坞 -大屯东)到“长春桥东”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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