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并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通知称,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